來自臣子的一封信:
其實有時真的真的沒可能肆意愛一個人 不顧對方感受 由其是那個人愛著另一個人, 一個命中注定的人
臣子,首先非常感謝你的來信。看到這一封信,初初還不敢回答,因為內容太短了,我怕未能了解事情的全貌而給了你一些錯誤的答案。
不過,我決定還是給你一些意見。 說實話,我的愛情歷練不太深,但我有一套自己的愛情觀,希望我的意見能給你一點參考。
首先,我想問你: 肆意愛一個人所指的是什麼? 不斷地出現在對方的身邊? 不停地跟對方相處? 還是你有什麼答案呢?
我認為,愛情並不一定是要佔有或接觸,把感覺放在心裡也可以了,如果你所說的愛是一定要跟對方接觸的話,我覺得這不是一種愛,它叫佔有。 情況就有點像孩童年代,我們想要一件玩具,但媽媽不肯買給我們。 我們只能夠在玩具店上跟它說再見,並在之後不斷地想念它並不斷叫媽媽買給我們一樣。
不顧對方感受是指什麼? 是指對方不想或不希望再受到打擾嗎? 我認為對方不想被打擾的話,我們又何必要把頭放進去呢? 徒然自苦,復有何益? 愛的其中一個重要原素叫做:尊重。 尊重對方的感受、尊重對方的意見以及想法。 如果你不顧對方感受去做一些你認為對方喜歡的事情,你只會令她更討厭你。 我不建議你繼續這樣下去。 給對方一點空間才是更好的行動。
最後,我所給你的意見是:如果你真的是愛對方,你所做的就是要祝福她,祝福對方能夠開心快樂。 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說永遠比做簡單。 但是,除了這樣,你又能做些什麼呢? 電影王牌天神(衰鬼上帝),有一個故事令我感受很深: 主角獲得了上帝的能力,他能做任何的事,唯一不能做的便是改變其他人的想法。 我們亦一樣,哪怕你做什麼的事情、有多麼的全能,都改變不了一個人的想法。 如果對方真的不喜歡你的話,祝福可能是最好的選擇。
希望我的意見能給你一些幫助。
白熊